用药原则: 开始1~2 h内迅速静滴可溶性氢化可的松(如琥珀酸氢化可的松)100~200 mg.于最初5~6 h皮质醇总量应达500~600 mg以上。第2、3天,肾上腺皮质激素可减量为每天300 mg,继续减至每天200 mg,续而每天l00 mg。逐渐过渡为口服激素(醋酸可的松),最后过渡到患者所需的维持量25~75 mg/d。一般疗程需要1~2周以上,减量过快易导致病情反复恶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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